關于對2009年下半年病退工作的補充要求
關于對2009年下半年病退工作的補充要求
為加強對2009年下半年因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(含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,以下簡稱為被鑒定人)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的管
理,現就有關問題補充如下:
一、2009年下半年收檔時間為8月1日一8月1 5日,各代理中心及單位領取申請表時,要以電子版及書面版“申請登記表”上報勞
動能力鑒定辦公室,個人申報不予受理。
二、收取檔案結束后,市勞動能力鑒定辦公室派專人到各代理中心審檔、登記。
三、步放申請表時需本人簽字,本人不能到場者可直系親屬領取,但需提供與本人關系證明。(注:申請表上的電話必須真實)
四、關于精神病種的診斷書2008年~2009年由一個醫師鑒定,2 008年以前的需三個醫師鑒定。精神病種鑒定必須提供社區證
明。
五、對于門診病志必須是系統治療才子受理,其余一概不接收。(注:尤其是腦血栓患者)
六、對于改名的申請人請出示所在社區、派出所證明,申請人所出具的病志必須與改名后一致。阜新市勞動能力鑒定辦公室
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一日